違反限制消費令被拘留多久

一、違反限制消費令被拘留多久

違反限制消費令被拘留多久

根據實際情況判斷,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失信被執行人違反法院高消費限制禁令的,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爲,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在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以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在執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或者抗拒執行,致使執行工作無法依進行的;

(四)聚衆鬨鬧、衝擊執行現場,圍困、扣押、毆打執行人員,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五)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如何申請取消限制高消費令

被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在限制高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通知或者公告的範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費令。

一般情況下,滿足下列兩種情形可以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執行人的限制高消費令:

1、限制高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

2、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一般來說,被限制消費令的人羣都是按照法律規定,有失信的情況纔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對於被執行人名單,有些就會限制消費。限制消費並不是屬於強制措施,但是它是具有強制性的,如果違反規定的是需要進行依法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