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打架被開除工資怎麼算?

一、員工打架被開除工資怎麼算?

員工打架被開除工資怎麼算?

工資是提供勞動的對價,不會因爲被開除就領不到應領的工資。員工打架被開除需要給予結算工資,工資是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不能無故剋扣工資,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規章制度給勞動者的打架行爲進行處罰。

對打架開除,如果沒有經過合規的程序制定廠規予以規定,則工廠扣工資並解除勞動合同(開除)的行爲違法,可申請勞動仲裁,對開除行爲予以糾正,同時補發工資;如果打架開除的廠規是經過民主程序制定,開除行爲有效,但在開除勞動者之前,勞動者應領工資要予以結算,否則,視爲拖欠員工工資。

二、參考法律法規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對於拖欠員工工資的違法行爲,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按拖欠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對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要求廠裏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員工雖然是因爲沒有遵守秩序而打架被給予了開除的處罰也不能就等於公司就逃避了對員工進行發放工資的義務,只要是員工在公司上班且創造了公司的財富就應當肯定其付出而按照標準給工資。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