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地方防疫後果有哪些?

一、不配合地方防疫後果有哪些?

不配合地方防疫後果有哪些?

會被拘留或者是追究刑事責任。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不服從本市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佈的決定、命令不配合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採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措施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不配合應對措施、妨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行爲。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運營管理單位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勸阻、制止不配合應對措施的行爲,勸阻、制止無效的,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二、哪些不配合行爲將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

如果行爲人發生了五類“拒不配合”的行爲,公安機關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五類“拒不配合”行爲分別爲:

1、拒不配合國家工作人員,紅十字會、衛生防疫機構、醫療機構、社區(村)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流行病學調查、臨牀表現篩查、隔離觀察、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

2、拒不配合進京管控規定,拒不配合民航、鐵路、運輸管理等單位和部門依法履行防控疫情而採取的檢查、勸返、強制隔離等措施的;

3、拒不配合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防控規定,拒不配合商場、超市、地鐵、公交等單位和部門依法履行防控防疫而採取的體溫監測、消毒消殺、人員分流等措施的;

4、違反不參加聚會和集體活動規定,組織、參加聚集活動,不聽勸阻或者引發矛盾衝突的;

5、其他拒不執行人民政府針對疫情防控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所以在疫情或者其他特大衛生情況的防護期間,有關政府在進行工作時,公民一定要採取積極的態度配合,如果是用各種理由來推脫,拒絕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當事人就很有可能會違反我國的治安管理。這種情況要麼就是直接罰款,要麼就是直接拘留,而如果因爲當事人的不配合,帶來了巨大的不良後果,那麼會直接讓當事人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