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他人立案標準

故意傷害罪刑事立案標準是造成被害人輕傷, 只要符合《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中輕傷一級、輕傷二級 的標準的,就屬於輕傷,達不到立案標準,可以給予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毆打他人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