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毆打他人立案標準

故意傷害罪的刑事立案標準是造成被害人輕傷,達不到立案標準,可以給予治安處罰
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毆打他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警方是會立案處理,毆打他人的當事人也需要爲自己的行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接受相應的處罰。

惡意毆打他人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