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與抵押權、質權衝突時效力最高嗎

是的。同一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先設立質權或者抵押權,後成立質權時,順位規則是留置權優先於質權、抵押權。先成立留置權,後設立質權或者抵押權時,此時若動產所有人以自己的名義再設立質權、抵押權,則先成立的留置權優先於後成立的抵押權、質權。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條 同一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留置權與抵押權、質權衝突時效力最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