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場所如何認定?

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場所如何認定?

在司法實踐中,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核心要件是容留他人吸毒的場所。假若行爲人提供自己的住所供他人吸食毒品,那麼,行爲人的行爲毫無疑問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倘若行爲人僅僅只是臨時取得該場所的使用權或支配權,這是否會構成該罪?下面,我們馬上來學習下。

什麼是容留吸毒罪的場所?

容留吸毒罪的場所,是指犯罪人提供給吸毒者吸毒的場所。該場所既可以是行爲人主動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要求下提供,或者當吸毒者主動前來時行爲人被動提供的。同時,這既可以是有償提供,也可以是無償提供。

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場所如何認定? 第2張

容留吸毒罪的場所認定

容留吸毒罪的場所出現在刑法第354條,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條),是指爲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爲。對於容留吸毒罪的場所認定主要是對容留吸毒罪的認定,如果認定爲容留吸毒罪,那麼,容留吸毒罪的行爲人爲吸毒者提供的地點就是容留吸毒罪的場所,所以該地點,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親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隱藏的場所,一般則是行爲人專門爲吸毒者準備的某種比較固定的場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賃他人房屋讓他人吸毒,飯店、賓館、咖啡館、灑吧、舞廳等營業性場所的經營、服務人員利用經營性場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輪船、火車、汽車的司機管理人員利用交通工具讓他人吸毒;等等。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場所如何認定? 第3張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場所如何認定”的法律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從上文可知,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司法機關是從廣義來理解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場所”,即包括行爲人自己的住宅,也包括行爲人取得使用權或支配權的旅館房間、辦公室、娛樂場所的包廂等。如果您對我們的解答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您及時聯繫本站,我們將根據您的具體問題提供相應地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