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認定,一直都是司法實務中一個比較重要同時又比較難的問題,其實要想認定爲此罪,就需要該行爲符合此罪構成要件的全部內容。也就是說從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構成要件分析,才能對具體行爲進行認定。
一、怎麼認定容留他人吸毒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處罰: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爲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向他人販賣毒品後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並向其販賣毒品,符合前款規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條件的,以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
容留近親屬吸食、注射毒品,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爲犯罪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處罰: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爲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爲。
(一)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尚不構成犯罪的。是否構成犯罪,需要參照最高檢的立案追訴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爲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三)從重處罰
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並處罰金,根據具體的情節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從重處罰也是在這個幅度內從重,不會超過三年。
以上是小編根據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容留他人吸毒罪構成要件的內容,從這裏,我們就能知道一個行爲是否構成此罪。要是構成此罪的話,就要按照《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犯罪分子定罪處罰。涉嫌刑事犯罪往往對自身的影響都很大,因此小編建議最好委託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爲您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