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病歷不屍檢能做司法鑑定嗎

司法鑑定並不是只看病例,司法鑑定需要檢視鑑定的內容非常多,一般來說根據案件的情況不同會有所變化。
如果不確定死亡原因的話,去判斷是因爲醫療事故導致的死亡,是需要進行屍檢;如死亡原因明確,雙方無爭議,可做司法鑑定的。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

只看病歷不屍檢能做司法鑑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