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緩最低服刑多少年?

對於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罪犯來講,不能說他一定死不了,也不能說最後還是會死。這要看在死緩期間具體的表現,如果沒有故意犯罪的話,那麼在兩年期限屆滿之後會依法減爲無期徒刑或者25年有期徒刑,也就意味着只要死不了,最終都是有被釋放的一天。但畢竟被判死緩意味着犯罪很嚴重,即使日後可以被減刑,我國對死緩犯的最低服刑年限也是有要求的,那麼死緩最低服刑多少年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爲你做詳細解答。

被判死緩最低服刑多少年?

對於應該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這是我國獨創的一種法律制度。 死緩要件 適用死緩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罪該處死;二是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死刑的。

根據我國刑法之規定:

1、死刑緩期2年執行,2年緩刑期滿未故意犯罪,那麼減刑爲無期徒刑。

2、無期徒刑犯,可以依法減刑爲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減刑,但實際執行的刑罰不得低於10年,緩刑的2年徒刑不計入這10年。

3、在限制減刑的情況下,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二十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二年)。

4、綜上死緩至少應該是12年以上(不包括12年)。

具體如下:死緩沒有執行死刑的話就是轉爲無期徒刑了。表現好可以減刑。判刑的過程如下: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爲: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爲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兩年之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從死緩轉爲無期肯定還經歷了2年的考察期。上面說的十年是另外算的。加在一起,最少是12年。

本站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在死緩犯減爲無期徒刑或者25年有期徒刑的時候,實際服刑的刑期不得少於12年。也就意味着,減刑之後的死緩犯其實還是有被減刑或者假釋的可能,不過此時要注意最低服刑年限的限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