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最多要服刑多少年?

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不是必須要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其實可以對罪犯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死緩。但是被判死緩並不是說就死不了,這還要看在死緩期間的具體表現。一般沒有故意犯罪的在兩年緩刑期限一過就會減刑,也就意味着日後有出獄的一天。那這樣的情況下死緩最多要服刑多少年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死緩最多要服刑多少年?

對於應該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這是我國獨創的一種法律制度。 死緩要件 適用死緩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罪該處死;二是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死刑的。

根據我國刑法之規定:

1、死刑緩期2年執行,2年緩刑期滿未故意犯罪,那麼減刑爲無期徒刑。

2、無期徒刑犯,可以依法減刑爲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減刑,但實際執行的刑罰不得低於10年,緩刑的2年徒刑不計入這10年。

3、在限制減刑的情況下,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二十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二年)。

4、綜上死緩至少應該是12年以上(不包括12年)。

具體如下:死緩沒有執行死刑的話就是轉爲無期徒刑了。表現好可以減刑。判刑的過程如下: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爲: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爲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兩年之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從死緩轉爲無期肯定還經歷了2年的考察期。上面說的十年是另外算的。加在一起,最少是12年。

對死緩犯的減刑,包括直接減爲25年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當然無期徒刑也不會做一輩子的牢,在服刑期間罪犯都是可以爲自己爭取緩刑機會的。但一開始被判死緩,意味着罪刑是很嚴重的,日後即使有減刑的機會,其實對最低的服刑年限也有要求。關於死緩最多要服刑多少年這個問題,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一般死緩犯減刑之後最低服刑也不能低於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