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死緩服刑多少年時間?

一、死緩服刑多少年時間?

對於死緩服刑多少年時間?

死緩服刑多少年應當根據實際而定,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限制減刑,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服刑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可以減刑,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綜上,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認真遵守監規還可以繼續減刑,但是服刑期期限不得少於原判刑期的一半,如果被限制減刑,服刑期限不得少於二十年。

二、對於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有以下六種法律效果

1、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

2、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執行死刑。

4、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5、限制減刑: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二十年。

6、終身監禁:因貪污賄賂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對於緩刑的具體處理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司法程序來進行辦理的,特別是對於緩刑的適用是有相關條件來進行認定的,而死刑一般是對情節極其惡劣的犯罪分子適用的,如果當事人符合緩刑的條件,則是可以由司法機關認定爲緩刑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