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自我辯護從哪幾個方面入手?

一、法庭上自我辯護從哪幾個方面入手?

法庭上自我辯護從哪幾個方面入手?

法庭上自我辯護應從這幾個方面進行:是否構成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是屬於主犯還是從犯;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觀惡性的大小;有無進行賠償、有無退贓、有無取得諒解書;有無自首立功表現、有無認罪悔罪表現;是否初犯、偶犯,有無前科劣跡;是否可以適用緩刑。

二、相關法律依據

1、辯護是刑事訴訟法的術語。自我辯護,是法院賦予被告人的權利。

2、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終都享有辯護也就是證明自己無罪或者罪輕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訴訟參與人對於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爲,有權提出控告。

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爲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自我辯護是 ①爲了保護別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實來說明某種見解或行爲是正確合理的,或是錯誤的程度不如別人所說的嚴重:不要替錯誤行爲辯護ㄧ我們要爲真理辯護。

②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爲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爲被告人申辯:辯護人 或辯護律師

在法庭上當事人可以爲自己被判定的罪行進行辯護,這是法律給予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之一,當事人可以自己進行辯護也可以聘請專業的律師爲自己進行辯護,律師較爲專業,因此辯護的有效成功率會比較高,法院也應當積極聽取辯護的內容,保證最終判決結果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