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既遂怎麼處罰?

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既遂怎麼處罰?

一、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既遂怎麼處罰?

我國沒有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相關的罪名是拒不履行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量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之一【拒不履行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資訊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資訊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拒不履行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對絕大多數用戶日誌未留存或者未落實真實身份資訊認證義務的;

(二)二年內經多次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三)致使資訊網絡服務被主要用於違法犯罪的;

(四)致使資訊網絡服務、網絡設施被用於實施網絡攻擊,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

(五)致使資訊網絡服務被用於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或者其他重大犯罪的;

(六)致使國家機關或者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醫療等領域提供公共服務的資訊網絡受到破壞,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

(七)其他嚴重違反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情形。

可見,拒不履行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的判刑標準並不是固定的,結合犯罪情節嫌疑人也有可能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處罰。相關工作人員或者相關單位沒有依法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