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能判緩刑嗎 挪用公款會怎麼判刑

挪用公款罪能判緩刑嗎 挪用公款會怎麼判刑

對於那種犯罪不是很重的罪犯,如果同時符合條件的話,那法官在量刑處罰的時候,往往也是會作出緩刑判決的。對於罪犯來講,要是可以被判緩刑,至少有機會不再執行刑罰。那要是構成挪用公款罪能判緩刑嗎?下文中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挪用公款罪能判緩刑嗎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確適用緩刑的若干規定》(1996年6月26日)規定,對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適用緩刑:

(1)犯罪行爲使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沒有退贓,無悔改表現的;

(3)犯罪動機、手段等情節惡劣,或將贓款用於走私、賭博等非法活動的;

(4)屬於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或有數罪的;

(5)曾因經濟違法犯罪行爲受過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6)犯罪涉及的財物屬於特定款物,情節嚴重的。

二、挪用公款會怎麼判刑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三、法院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判緩刑的條件:

根據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這就是說,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認爲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對於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週歲的老年人,刑法明確規定必須適用緩刑,這體現了以人爲本和人道主義精神。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有機會對罪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同時在滿足了其他條件的話,那此時也是可以對構成挪用公款罪的罪犯判處緩刑的。要是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