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嚴重嗎,挪用公款罪怎麼判刑?



挪用公款嚴重嗎,挪用公款罪怎麼判刑?

一、挪用公款嚴重嗎?挪用公款罪怎麼判刑?

挪用公款罪是很嚴重的犯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爲。

犯挪用公款罪的,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二、挪用公款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

2、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這裏所說的國家工作人員與前述貪污罪中國家工作人員的內涵、外延基本相同。

3、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爲。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行爲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權。

總之,挪用公款罪如果數額巨大的,都要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並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如果你對那用公款罪的量刑標準有疑惑,或者不太清楚挪用公款罪具體要判多久或者發多少款,那麼一定要儘快諮詢律師,以最大限度的解決這一問題,保護好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並且也能對你的問題做出一點有用的分析與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