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縱火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縱火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放火行爲沒有造成任何實際損害後果;

二是放火行爲造成了一定的實際損害後果,但並不嚴重。在這兩種情況下,只能根據本條的法定刑處罰。只有當放火行爲造成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時,才能根據法定刑處罰。“重大損失”的標準,一般爲損失5萬元以上。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放火罪的預備與未遂

認定行爲是屬於未遂還是預備的標準在於行爲人是否已經“着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行爲。“着手”是指:

1、行爲必須是接觸或者接近了犯罪對象,對犯罪客體構成了直接的侵害或者威脅;

2、行爲本身具有導致犯罪結果產生的性質,即如果不是主觀方面的原因,而任其發展下去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

3、行爲與預備行爲相比,能直接的揭示行爲人的犯罪意圖。

對放火罪而言,拿火柴的動作則是預備行爲;開始點火,則屬於已經“着手”。

縱火罪屬於重罪,因此《刑法》對此罪的量刑規定的也比較重,起刑點就是3年有期徒刑,而要是造成的損害結果極其嚴重的話,那此時可以對罪犯判處死刑。這也就是縱火罪量刑標準中比較嚴重的處罰了,當然,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才能對罪犯做出死刑處罰。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