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若是被判死刑能減刑嗎

罪犯若是被判死刑能減刑嗎

一、罪犯若是被判死刑能減刑嗎

死刑分爲“死刑緩期2年執行”和“死刑立即執行”兩種。

對於“死刑立即執行”的人員,顯然是很難有機會適用減刑的,但是對於“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人員,滿足一定條件還是有機會依法減刑的。

我國法律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可以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50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二、死緩減刑的法律要求是什麼

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在減刑過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覈准死刑緩期執行宣告之日起計算。

(二)對死刑緩期執行罪犯的減刑,應當依法及時報送和裁定。

(三)死刑緩期執行減爲無期徒刑的,無期徒刑的刑期,從生效的法律文書宣告或送達之日起計算,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附加刑不變。

(四)死刑緩期執行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附加刑改爲剝奪政治權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對死刑緩期執行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於十二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二年)。

死刑屬於刑罰中最嚴厲的一種處罰,而這裏的死刑一般是指死刑立即執行,至於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則僅僅是死刑當中的一種特殊制度。因而,從實際情況來看,被判死刑立即執行與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後果是不同,畢竟被判死緩還有減刑的可能,而死刑立即執行基本就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