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正當防衛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構成正當防衛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在判定是否構成正當防衛的時候,需要看實際的行爲有沒有滿足規定的條件。那法律中規定的構成正當防衛滿足的條件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構成正當防衛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下列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1、起因條件

須有不法侵害行爲,且不法侵害必須是實際存在的。

2、時間條件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對合法權益造成威脅性和緊迫性,因此纔可以使防衛行爲具有合法性。

3、主觀條件

具有防衛意識正當防衛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認識和防衛意志。

前者是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後者是指防衛人出於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

4、對象條件

針對侵害人防衛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衛。由於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針對其本身進行防衛,才能保護合法權益。

5、限度條件

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防衛行爲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

二、非正當防衛有哪些

1、防衛過當。它是指行爲人的實施正當防衛時,超過了正當防衛所需要的必要限度,並造成了不應有的危害行爲。

2、防衛挑撥。它是指行爲人故意挑逗對方,使對方對自己進行不法侵害,接着藉口加害於對方。

3、防衛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衛。它是指防衛者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實施的侵害行爲。

4、假想防衛。它是指不法侵害行爲根本不存在,由於行爲人猜想、估計、推斷不法侵害行爲存在,而對其實施侵襲的一種不法侵害行爲。

5、事前防衛,也叫提前防衛。它是指行爲人在不法侵害尚未發生或者說還未到來的時候,而對準備進行不法侵害的人採取了所謂的防衛行爲。

6、事後防衛。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終止後,而對不法侵害者進行的所謂防衛行爲。

如果防衛人誤以爲存在不法侵害,那麼就構成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屬於正當防衛,如果其主觀上存在過失,且刑法上對此行爲規定了過失罪的,那麼就構成犯罪,否則就是意外事件。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下,也只能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而不能對其沒有實行侵害行爲的同夥進行防衛。如針對第三人進行防衛,則有可能構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衛亦或是緊急避險。也可以是對侵害人所帶協助其傷害的對象實施。針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進行的防衛,不會構成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