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正當防衛要是超過了必要限度的話,則就會轉化成防衛過當,此時防衛人就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而關於正當防衛,瞭解其構成要件後才能準確的判斷什麼樣的行爲是正當防衛,而哪些屬於防衛過當。下面,本站小編帶來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正當防衛是指爲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遭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進行反擊,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種損害的行爲。構成需要具備兩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衛方面的要件。

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須存在不法侵害的行爲。②侵害行爲必須是正在進行的。對於預備的或想象的侵害行爲,不能借口正當防衛,先發制人,而只能採取預防措施;對於已經實施的侵害行爲,如果沒有實施到底而中止或者已經實施完了,也不能適用正當防衛的規定。但侵害行爲雖已完成,卻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況下,則應認爲侵害行爲仍在繼續中。

防衛方面的要件是:①防衛必須針對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針對第三人。如果實施了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適用正當防衛的規定。②防衛不能過當。即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必要限度不是指防衛者和侵害者的損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過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如果防衛行爲不是當時制止不法侵害行爲所必需,因而對侵害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就是防衛過當。《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正當防衛行爲不負刑事責任。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但應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特殊防衛是指什麼?

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定,特別防衛權的行使,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客觀上存在着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這是行使特別防衛權的前提條件;

第二,嚴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進行中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時間條件;

第三,防衛行爲只能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對象條件。

在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防衛人因防衛行爲至不法侵害人傷亡後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損害的,仍爲正當防衛而不屬於防衛過當,應受法律的保護而不負刑事責任。這主要是因爲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對社會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嚴重,而且制止這些犯罪的難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別如此規定,有利於鼓勵公民同那些極端犯罪分子作鬥爭,使廣大公民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正當防衛是針對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行爲進行防衛的措施,因此這樣的情況下防衛人如果造成了對方一定的損害,那麼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大家在這方面還有其他疑問的話,保險期間還是諮詢一下本站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