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僞劣農藥罪的主體與客體要件分別是什麼?

一、銷售僞劣農藥罪的主體與客體要件分別是什麼?

銷售僞劣農藥罪的主體與客體要件分別是什麼?

1、銷售僞劣農藥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刑法》第150條之規定,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之主體。

2、銷售僞劣農藥罪的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和農業生產。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是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國家爲了加強對農用生產資料的生產和銷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規,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監督管理制度。

如《產品質量法》規定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國務院發佈的《獸藥管理條例》規定:獸藥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必須保證質量,確保安全有效;獸藥出廠前必須經過質量檢驗,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不得出廠。

二、銷售僞劣農藥罪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公民在發現某商家銷售的農藥並不滿足質量要求之後,是可以向當地的公安機關舉報的。公職機關的職員,在接到舉報之後,需要覈實一下舉報的內容是否合法,若是覈實後發現舉報屬實,就需要近一步確定銷售行爲是否滿足銷售僞劣農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