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國家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是什麼?

1.構成分裂國家罪的客體要件

分裂國家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是什麼?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2.構成分裂國家罪的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爲。所謂組織,是指爲分裂國家而安排分散的人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和整體性。組織既包括預備過程中的組織,也包括實施過程中的組織。所謂策劃。是指爲分裂國家而暗中密謀、策劃,實際上是處於一種犯罪預備的狀態。所謂實施,是指已經着手,個人或有組織地將策劃的內容付諸行動。組織、策劃、實施是分裂國家行爲的不同形式及發展階段,都屬於法律明確規定的程度不同的實行行爲。所謂分裂國家,是指破壞多民族國家的統一,其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挑撥民族關係,製造民族,搞分裂,破壞各民族的團結和國家的統一;二是搞地方割據,另立政府,抗拒中央的領導,破壞國家的統一。破壞國家統一是分裂國家的一種特殊形式或結果,分裂國家則是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爲手段。分裂國家的手段多種多樣,不論此種行爲是否造成危害結果,只要行爲人具有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活動事實,就構成犯罪。

3.構成分裂國家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但在實際中,實施這種行爲的,一般是那些在中央和地方竊據黨、政、軍重要職位的野心家、陰謀家和反動的民族主義者。

4.構成分裂國家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而希望或放任結果的發生。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分裂國家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的認定和量刑處罰情況,相關事項的處理上,還需要基於上述不同的構成要件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如果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是需要從嚴進行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