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詐騙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是什麼

詐騙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爲人實施了欺詐行爲,欺詐行爲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爲。欺詐行爲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爲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爲。

(三)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四)主體要件

二、《刑法》中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犯詐騙罪的,按照其詐騙數額的大小以及其他情節的嚴重程度確定量刑範圍。若詐騙的財物數額較小或次數很少處三年以下以其他小;若詐騙手段複雜、詐騙數額較高,處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若詐騙覆蓋的受害人數量衆多,且涉案金額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