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商檢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是什麼?

1.主觀要件。

逃避商檢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是什麼?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這是針對行爲可能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結果而言的,即行爲人對這種結果應當預見但因自己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其有可能發生,但卻輕信能夠避免,從而發生了這種嚴重危害結果。至於逃避商檢的行爲本身,則是出於故意,即明知行爲違法仍然決意爲之。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規定,逃避國家對進出口商品的檢驗,情節嚴重的行爲。具有違反國家進出口檢驗法的行爲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條件。如果行爲人沒有違反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規定的行爲,如按照規定進行了出門商品檢驗,而是由於商品檢驗人員的不負責任,把不合格的商品當作合格的商品而允許出口,就不構成本罪;根據法律規定,對依法應予進行檢驗的進出口商品,必須在國家特定的商檢部門檢驗允許後才能進行進出口。檢驗的內容,包括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衛生、安全的要求等。如果無視上述規定,逃避國家對進出口商品的檢驗,就構成了本罪的客觀之行爲,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有關規定,逃避檢驗的非法行爲是指下列3種行爲:

(1)對應當進行檢驗的進口商品,未報經檢驗而擅自在境內銷售或使用的;

(2)對應當進行檢驗的出口商品,未報經檢驗合格後就擅自出口的;

(3)經過商檢機構的抽查檢驗,認爲是不合格的商品而擅自出口的。

其次,違反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行爲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爲,才能構成本罪,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所謂重大經濟損失,一般是指直接經濟損失達到巨大的。所謂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行爲有着直接因果關係而造成公共財產毀損、減少的實際價值,其是行爲人無法挽回的那部分經濟損失。如因出口不合格產品,造成外商索賠而賠償出去的賠償金,或者進口不合格的商品,未經檢驗就予以銷售或者投人使用,致使應當索賠而無法索賠或只能賠償一部分的無法追回的賠償金;進出口商品因延誤時間造成的腐爛變質等。與直接經濟損失相對應的間接經濟損失,則是指由直接經濟損失引起和牽連的損失,包括失去的正常情況下可能獲得的利益。如進口不合格的機械或生產資料,致使生產無法進行,由此可能造成的損失便是間接經濟損失。

逃避商檢罪的具體認定和處理情況,是需要基於上述不同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有關犯罪構成的認定,是需要由法院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查後得出的,在不同的犯罪構成要件成立的情況下可以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