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買家如何定罪會判刑嗎?

一、拐賣兒童買家如何定罪會判刑嗎?

拐賣兒童買家如何定罪會判刑嗎?

收買被拐婦女和兒童已經入刑。買、賣雙方都要被判刑。

對拐賣兒童案例當中的買方的量刑標準通常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爲,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0、241、242條對拐賣兒童罪有如下表述(注:因《刑法》將拐賣婦女、兒童列一起表述,此有刪節,只保留拐賣兒童內容):

第240條,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爲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兒童的行爲之一的。

第241條,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爲,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

第242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依照本法第277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衆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綜合上面所說的,拐賣兒童一般就是透過買賣來實施作案的,對於這種做法一般都是會承擔法律責任的,對於公民如果想要一個孩子完全可以使用正當的法式來進行領養,這樣不僅可以讓沒有父母的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同時也不會發生拐賣兒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