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自首加退贓會怎麼判?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自首加退贓會怎麼判罰?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自首加退贓會怎麼判?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自首加退贓,構成依法自首情節可以在判決的時候法院酌情輕判,但是具體怎麼判罰需要根據案情嚴重程度,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個人主觀惡性來判斷,通常情況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最高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有自首情節且情節較輕,適用於罰款以及緩刑處理。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實施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行爲人系初犯,全部退贓,並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爲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最高可判幾年?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行爲人違反公民個人隱私,擅自將公民個人資訊出售和提供給他人,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綜上所述,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自首加退贓,符合依法構成自首情節,如果犯罪行爲構成的社會危害性不大,主觀惡性較小,理應對其減輕處罰,可以適用於緩刑,但具體案情判決需要結合實際案件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