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18萬退贓怎麼處理?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18萬退贓怎麼處理?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18萬退贓怎麼處理?

可以從輕處罰,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判決年限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由於很多的人們在辦理相應證件的生活都需要提交個人資訊,這使得資訊的使用廣泛,故大家一定要多加註意,國家對於這塊一直以來也嚴厲打擊。

總而言之以非法手段獲得公民個人資訊,並且還公開傳播泄露他人資訊的行爲,都是令人可恨可恥的,完全嚴重危害到了社會治安的,在平時生活中如發現有人做此類違法行爲的一定嚴厲制止並舉報,這樣大家才能安定和諧的進步發展。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怎麼立案?

1、公民個人資訊的內涵及特徵

(1)與公民個人直接相關,能夠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體特點;或是一經取得、使用即具有專屬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紋等,後者如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護價值。公民個人資訊承載了公民的個體特徵,甚至各項權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獲取,必然導致公民時刻處於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險狀態。

(3)公民個人資訊的保護不以資訊所有人請求爲前提。除非基於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資訊所有人的意願,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權泄露、獲取其個人資訊。

2、非法手段的認定

從竊取的特徵分析,非法手段至少應當具備以下特點:

1)是違背了資訊所有人的意願或真實意思表示;

2)是資訊獲取者無權瞭解、接觸相關公民個人資訊;

3)是資訊獲取的手段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或社會公序良俗。

3、情節嚴重的認定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責任。但何爲“情節嚴重”,尚無明確的規定可循。從立法背景看,近年來,公民資訊廣爲泄露,網絡上出現了公開兜售各類公民個人資訊的廣告,社會上甚至出現了蒐集、出售公民個人資訊的“專業戶”,對公民個人隱私及人身、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利用刑罰手段保護公民的個人資訊安全實屬必要。但刑罰手段有其特殊的適用範圍,並非一切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的行爲均應受到刑罰處罰。

出現上文的情況,可以從輕處罰,違反了資訊所有人的真實意願,私自出售、提供公民的個人資訊;買賣公民的行蹤軌跡,被他人用於犯罪;提供他人的通信記錄,交易資訊超過500條,給資訊所有者造成嚴重損失的,應該按照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