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怎麼判刑?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構成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怎麼判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保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保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無異於用國家、企事業單位或者公民個人的財產進行賭博,其社會危害極其嚴重。如對沒有真實委託付款關係的匯票予以承兌,將使辦理該承兌業務的金融機構淪爲該票據的主債務人,無端承擔該票據到期付款的責任。如對形式要件欠缺或者簽章與預留印鑑不符的票據予以付款,將使辦理該項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或者由其代理的付款人的資金蒙受損失。如對沒有財產擔保的票據予以保證,將使辦理該項保證業務的金融機構變爲被保證的票據的債務人之一,與被保證人承擔同一票據責任。由此可知,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保證的行爲不僅侵犯了國家票據管理制度,又損害了票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針對於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是對我國的票據管理制度造成非常嚴重的損害,也是對票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一定的損害。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對於違反《票據法》的票據是不予進行承兌付款或者保證的,只有合法的票據才能夠進行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