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判斷是否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罪?

一、怎麼樣判斷是否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罪?

怎麼樣判斷是否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罪?

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資訊網絡的安全。

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爲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爲。

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一般主體。

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故意,行爲人是否爲營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二、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罪的量刑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款規定處罰。

情節嚴重,可理解爲提供了大量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的;出售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數額大的;由於其提供的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被大量使用造成嚴重危害等。

劃清本罪與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的界限。實踐中本罪的行爲常常與後二罪的行爲密切關聯,本罪行爲人常常爲後二罪行爲的實施提供程序、工具,幫助後二罪的順利實施,但法律規定本罪行爲爲獨立犯罪行爲,故其因客觀行爲的表現不同而區分爲不同的犯罪。

計算機資訊系統對於計算機安全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有人員故意的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並且對於相關的資訊進行破壞,那麼是屬於一種違法犯罪行爲,同樣的爲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提供幫助的也是屬於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