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罰金標準在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非法集資罰金標準在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在當今這個社會,不管做什麼事情遵紀守法是最重要的前提,對於中國公民來說,應該守法,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從事非法的集資活動,這種行爲很有可能會觸犯刑法。那麼,非法集資罰金標準在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非法集資罰金標準在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

一、非法集資罪如何量刑?

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應被追究.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相關知識: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爲。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透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衆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爲,是構成本罪的行爲實質所在。

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行爲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危及社會穩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擊。對於某些危害較大的非法集資行爲,依靠讓行爲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手段來規制是不夠的,而必須用刑事的手段來予以打擊。目前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它們分別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例如:依照我國刑法規定,對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未經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對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最高可處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首先小編需要爲大家解釋的是,非法集資罪的處罰一般都會並處罰金,因爲這是財產類的犯罪。如果大家對於非法集資罰金標準在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太懂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他們會給出專業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