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法律處罰是怎樣的?

非法集資法律處罰是怎樣的?

非法集資是犯罪嫌疑人不經過政府和銀監會的批准,私自發行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吸收民衆籌款資金的行爲。非法集資嚴重干擾社會經濟秩序,破壞金融規則,導致他人經濟重大損失。那麼,非法集資法律處罰是怎樣的?下面就讓小編爲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非法集資法律處罰是怎樣的?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參與非法集資形成的風險及損失承擔

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在取締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這意味着一旦社會公衆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政府部門代償。

三、如何防範非法集資?

1、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是否過高,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我國規定,超過國家規定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護,可作爲判斷回報是否過高的參考。天上不會掉餡餅,高收益和高風險是並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騙取錢財。一個企業正常的年利潤一般不會超過20%,超高利投資回報分配不可能維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詐騙行爲。“快速致富”、“高回報、零風險”極有可能是“請君入甕”的投資陷阱。廣大投資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強分辨能力、擋住利益的誘惑,切莫貪圖高利、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要相信“免費的午餐”。

2、透過政府網站,查詢相關企業是不是經過國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發行公司股票、債券、國家規定的股權交易場所等。如果不具備發行、銷售股票、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務的主體資格,就涉嫌非法集資。如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爲名,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可透過政府網站查閱是否已批准發行等。

3、透過查詢工商登記資料,查明相關企業是否是經過法定註冊的合法企業,是否辦理了稅務登記等。如果主體身份不合法、不真實,則有欺詐嫌疑,

綜上所述,非法集資的行爲主要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和集資詐騙,參與非法集資的民衆要自行承擔經濟損失。民衆要提高防範意識,懂得怎樣識破金融詐騙陷阱,並且向監督部門積極舉報。非法集資法律處罰是怎樣的?根據集資的數額來判斷情節輕重,嚴重者可能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