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起訴是無罪嗎

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不起訴決定本質上是人民檢察院對起訴權力的一種放棄,是放棄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一種選擇。
從程序上講案件尚未進入審判程序,所以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檢察院不起訴的,代表犯罪嫌疑人無罪。

檢察院不起訴是無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