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適合村官嗎

適合。村委會的成員如果從事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等的情形時,可以認定爲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濫用職權行爲,是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濫用職權罪適合村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