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法律特點是怎樣的

有下列特點:
1.自願性。當事人的自願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點。仲裁是最能充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爭議解決方式。
2.專業性。仲裁機構的仲裁員是來自各行業具有一定專業水平的專家,精通專業知識、熟悉行業規則,對公正高效處理糾紛,確保仲裁結果公正準確,發揮着關鍵作用。
3.獨立性。在仲裁過程中,仲裁庭獨立進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也不受其他仲裁機構的干涉,具有獨立性。
4.保密性。
【法律依據】
《仲裁法》
第四條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仲裁的法律特點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