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的承包期能否低於20年?

一、林地的承包期能否低於20年?

林地的承包期能否低於20年?

林地的承包期是可以低於20年的;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林地的承包期不超過70年,期滿可以續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

二、在農村林地承包到期國家有新政策嗎?

林地承包合同到期的話,需要和村委協商,重新簽訂承包協議。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三、林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對林地的流轉和開發利用作出的義務性規定。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林地依法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林地依法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應當由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除此以外的林權流轉是否需要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由流轉各方當事人自行決定。

(四)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發同意;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五)對於集體林地,集體經濟組織將林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六)以出租方式流轉的,應當注意《民法典》中對於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的規定。此外,出租後轉租的,應當徵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七)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最長期限爲70年。同時,如果是實行家庭承包的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不能超過該林地承包經營的剩餘期限。

綜合上面所說的,林地是有承包期的,一般承包期需要雙方來進行協商,但對於承包的期限最長爲七十年,只要低於七十年都是可以的,因此,當事人在進行承包時一定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同時還需要協商好,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