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補償款用交稅嗎?

徵地拆遷補償款用交稅嗎?

一、徵地拆遷補償款用交稅嗎?

徵地補償款是不需要繳稅的。政府徵收集體土地,公司獲得補償,不徵收“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管理處:企業如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應併入應納稅所得稅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當對安置補償方式不滿意時,不能聚衆鬧事,應該理性地與政府協商,或者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政府當前對被徵地農戶的補償主要是採取一次性的貨幣補償方式,缺乏相應的其他配套安置方式,被徵地農戶以後的許多年甚至一輩子,就靠這點土地補償費,有限的土地補償金往往不能解決農戶的後顧之憂。因此若政府解決這些問題將很大程度上減少徵地拆遷糾紛的發生。

被徵地的土地使用屬性不同,如商業用地、綠化帶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等,帶來的補償標準也不同,以至於同一塊地段,同一類附作物,補償的標準也不盡相同,極易引起相鄰區域農民的攀比和不滿。

二、徵地補償款分配糾紛屬於民訴受案範圍嗎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集體經濟組織是代表農民集體對其所有的集體土地行使經營、管理、收益權的機構,與其成員之間地位平等。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行爲,是依法行使集體土地的經營、管理、收益權的具體體現,是一種民事行爲。因此,此類糾紛屬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土地徵收補償費是對農民集體所有的集體土地所有權消滅的補償,其受益主體是該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有具有成員資格的人。在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地享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利,包括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而集體土地被徵收,意味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喪失。集體經濟組織與其成員之間發生的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屬於民事訴訟受案範圍,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徵收土地以及拆遷所獲得的補償款項,是不需要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來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說是繳納印花稅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用主要指的就是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消滅的一種補償,並不屬於稅收的相關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納稅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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