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停產後遇到拆遷的損失計算方式

我國立法機關在充分了解當代國情的情況下,制定了一系列與市場經濟秩序相適應的法律法規。企業拆遷時的形態多樣,應而補償款也各有差異,其中《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了企業停產後遇到拆遷的損失計算方式及其依據。現在就和本站小編來一起了解下企業停產後遇到拆遷的相關情況吧。

企業停產後遇到拆遷的損失計算方式

停產停業損失,是指因房屋徵收而造成被徵收人生產經營活動暫停或者終止而產生的損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停產停業損失三種方式

方式一,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協商

方式二,協商不成的,按照納稅情況進行推算

方式三,實踐當中按照企業經營面積一次性額度確定

三種方式依據

一、以前實踐當中運用簡單的評估方式,計算週期的損失來確定額度。

例如有半年來做回遷,計算這半年回遷的時間可能會造成的停產停業的損失,半年中的納稅額度,根據市場公佈出來的利潤率來推算這半年中利潤大約是多少。

二、如進行協商,涉及的依據和根據方式就是多種多樣的;

1、現有造成的損失。

例如早已簽訂的供貨合同,正在履行的協議等不能進行履行義務所造成的一定損失。違約性的損失是要承擔的負債,並且合同中還有一定的利潤,違約的損失加上利潤的損失就是保持現狀態的停產停業損失。

2、預期的損失。

在這個過程當中企業是不斷髮展、不斷進行經營的,應按照以前經營期間的頻率來確定,例如半年內企業大約可能損失的合同利潤是多少。

前期要承擔的是違約責任和利潤的損失,後期主要計算的是沒有形成合同的預期的利潤,不承擔違約等責任,這就是協商的基本標準。

三、經營面積的確定在實踐當中也會有多種狀況:

1、是否以建築面積來確定企業的面積標準。

例如在實踐當中建築面積是一萬平米,經營面積也應爲一萬平米,但實際經營的場地是兩萬平米,除了廠區內建築面積一萬平米之外還有廠區中院落的一萬平米場地,例如長沙瀏陽的煙花爆竹類的行業,很多企業一千畝的地,建一萬平方米的廠房,廠房要求安全生產的距離非常遠,所以廠房與廠房之間的距離非常遠,出於安全考慮建築面積小,佔地面積大的一種特殊生產經營企業的現狀,確定的標準是什麼?

2、實際廠房的面積不能等同於建築面積

不能算在建築面積之內的,例如宿舍、食堂等建築。這些問題都會引起一些爭議。實踐當中都是按照建築面積來確定,不同狀況需要不同對待,例如:勞動性密集行業或持有專業專利的行業等,所確定出的停產停業的損失是有明顯區別的。建築和佔地面積都是企業所用,這個問題的確定在實踐當中都是存在爭議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企業遇到拆遷時所處的具體狀態,企業停產後遇到拆遷損失的計算方式有三種,且每種方式的法律依據是不同的,但其宗旨都是爲了貫徹公平原則,降低企業的損失。爲了解決在司法實踐中落實補償制度會遇到的問題,法律法規也將是否根據建築面積計入補償的問題進行細則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