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村人可以購買本村宅基地嗎

外村人可以購買本村宅基地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外村人購買本村宅基地繼承可以嗎?

對於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是否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的問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明文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國家政策是禁止本集體土地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的。《土地管理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從有關條款進行分析也能夠得出農村宅基地是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的意圖。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有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外,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由此可見,農村村民住房的產權是有限的,只是建築在該宅基地之上的建築物纔是村民個人的財產,而宅基地仍屬村民集體所有,如果把住房賣給了外村村民,那就等於把原本屬於本村村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也一起賣掉了,這就侵佔了本村村民集體的利益。

上訴就是外村人購買本村宅基地繼承的相關規定,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