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強化魯甸檢察院資訊公開?

檢察院是辦理刑事案件的中堅力量,其負責對公安機關移送來的案件進行審查,監督法院的審理。對於案件當事人來說,及時瞭解案件的走向非常重要。魯甸檢察院這方面做的一直不錯,確保當事人的知情權。那麼,如何強化魯甸檢察院資訊公開?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下。

如何強化魯甸檢察院資訊公開?

一、如何強化魯甸檢察院資訊公開?

1、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及時制定工作方案,併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副檢察長任副組長,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並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對各部門案件資訊公開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2、加強培訓,提供人員保障。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省院組織的資訊公開系統應用操作培訓班,並由參訓人員對本院院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案件承辦人透過“集中”和“一對一”的方式進行了培訓,全面講解了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系統的相關知識,並組織上機模擬演練、操作考評,確保培訓實效。同時,各部門均明確案件資訊公開工作的聯絡人,確保遇到問題能迅速溝通、及時解決。

3、注重部門間溝通協調。既注重案管部門與各部門聯絡人的溝通協調,更注重各部門與上級機關相關部門的請示彙報,確保問題第一時間得到溝通解決。

4、強化技術後勤保障。在及時完成權限、文書配置及資訊公開審覈等案件資訊公開各項具體工作的同時,及時配齊所需電腦、光盤、刻錄機等相關設備,保證案件資訊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二、檢察院要及時公佈哪些重要案件資訊?

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社會發佈下列重要案件資訊:

1、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2、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3、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

4、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資訊;

5、其他重要案件資訊。

人民檢察院對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向社會發布有關案件事實和證據認定的資訊。人民檢察院可以透過新聞發言人、召開新聞發佈會、提供新聞稿等方式對外發布重要案件資訊,並且應當同時在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系統上發佈該資訊。

綜上所述,對於涉及重大案情、社會影響大的案件,魯甸檢察院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相關資訊。加強魯甸檢察院資訊公開工作,可以從幾個方面入手,包括加強領導、提高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強化技術保障、密切部門之間的聯繫協調等。刑事案件的資訊關係到當事人的根本利益,應該做到透明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