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處理保守國家祕密資訊公開的關係?

現在社會是資訊快速發展的時代,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使得人與人之間越來越透明化,但是再透明也有些祕密需要我們努力保護不被公開,特別是涉及到國家的祕密,但是現在我國規定政府每年都需要政府資訊公開報告,既要保守祕密又要資訊公開,這就需要我們處理好保守國家祕密資訊公開兩者之間的關係。

怎麼處理保守國家祕密資訊公開的關係?

一、處理保守國家祕密資訊公開的關係

1、在資訊時代,資訊越來越與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資訊權益已經成爲公民權益的重要內容。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資訊公開不是無限制、無原則的。

2、政府資訊中既包含大量的國家祕密資訊,又包含一些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資訊。如果公開前不進行必要的保密審查,勢必造成嚴重後果。從這個意義上講,該公開的不公開,會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該公開的公開了,同樣也會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3、我們應當把保密審查制度作爲資訊公開制度一個組成部分,切實做好、做紮實。保密審查有兩方面的功能,一是該保的保,二是該放的放。該保的保就是要透過保密審查這道安全閥,將祕密資訊保住守好;該放的放就是將不需要保密的資訊透過保密審查及時解密,推動資訊資源的合理合法利用,發揮資訊公開的重要作用。

4、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資訊發佈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行政機關在公開政府資訊前,應當依照保守國家祕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資訊進行審查。行政機關對政府資訊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5、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但是,經權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機關認爲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可以予以公開。

二、新國家祕密法新規定

1、明確規定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祕密安全,又便利資訊資源合理利用。

2、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3、明確規定機關、單位定密不當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4、明確規定解密制度,設計了自行解密和審查解密兩種解密方式。

政府機關既要做到保守國家祕密,使國家、政府、人民的利益不受損失,又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做到資訊公開,想要協調好保守國家祕密資訊公開的關係,應該在資訊公開時做好嚴格的審查機制,爭取做到公開的是應該公開的,應該保守的也做到相應的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