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強拆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出現了違法強拆的是行政部門,則依據具體的情況承擔責任,其主要的責任應當分爲三種,行政處罰責任、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強拆要承擔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