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動產怎麼辦理?

一、擔保物權動產怎麼辦理?

擔保物權動產怎麼辦理?

動產的擔保物權可以由由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權利作爲標的物而設定的限定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擔保物權不以標的物的實體利用爲目的,而是注重於其交換價值,以確保債務的履行,故又被稱爲“價值權”,其標的物必須具有交換價值。至於權利客體價值形態的變化,並不影響擔保物權的存在。因而擔保物權具有物上代位性,即當擔保物權的標的物轉化爲其他價值形態時,擔保物權以變形物爲客體。擔保物權以債權的存在爲前提,具有附隨性。

二、擔保物權的主要內容

擔保物權除具有物權一切法律特徵外,主要是:

①設定擔保物權的目的,是爲了擔保債的履行,是從屬於債權的,因此是一種從物權。它隨着債權的存在而存在,隨着債權的轉移而轉移,並隨着債權的消滅而消滅。

②擔保物權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設定的,即擔保物的所有人是債務人或其他第三人,對於債權人來說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權。

③爲了保障債權的實現,也就要保障債權人對擔保物的一定物權,從而具有物權的效力。債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並享有追及權,擔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債權人可以追隨主張其權利。同時,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可實行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取得優先受償的權利,以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

擔保物權是一種古老的民事制度,中國古代就有質、押,西方在羅馬法中已有一套比較完備的規定。1804年《法國民法典》中的規定更爲詳盡。擔保物權制度已經成爲當代各國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擔保物權在目前是比較常見的,最普遍的就是在購房使用按揭貸款時,可以將房產進行抵押擔保並獲得銀行貸款,不過這是不動產的擔保,有關動產的擔保,比如利用車輛進行抵押的就構成了動產的擔保特權,相關情況應當進行認真的協商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