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區別是什麼?
1.性質不同,抵押權和質押權是約定的,但是留置權是法定的;
2.具體實行不同,當債務人不覆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就可以實行抵押權和質押權,而留置權的實行還得經過一定的程序.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而把財產作爲債權擔保的標的,作爲債權覆行的擔保,當債務人不覆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法律規定的程序處分該財產,並因處分所得的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
質押權是指的以擔保債權的覆行爲目的,而由債權人佔有債務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權利,當債務人不覆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標的物,並以處分標的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提供質押物的人叫作質押人,債權人叫做質押權人;
質押權與抵押權的區別:
(1)標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來說抵押權的標的物是不動產,質押權的標的物是動產或者權利;
(2)本質的不一樣,抵押權上抵押人不轉移標的物佔有,但是質押權不一樣,質押權必須轉移標的物佔有。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其特定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對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舉例:比如說A向銀行貸款,把自己的房產證抵押給銀行,但是房子還自己住着,不交給銀行。
二、抵押權特徵有哪些
1、抵押權是從屬於債權的擔保物權,是就抵押物賣得的價金優先受償的權利。
2、抵押權不移轉抵押物的佔有。
3、抵押權具有物上代位性。
4、抵押權人在全部債權受清償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權利。
5、標的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是三種不同的權利,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相應的權利的認定,其中抵押權上抵押人不轉移標的物佔有,質押權必須轉移標的物佔有,抵押權的特徵包括不移轉抵押物的佔有,是從屬於債權的擔保物權,具有物上代位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