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債務歸一方承擔嗎

離婚債務歸一方承擔嗎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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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離婚前債務歸一方自己個人債務

所欠款項用於夫妻共同生產、經營、生活的,屬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所欠款項用於個人支出,屬夫妻一方個人債務,例如:獨自籌資從事生產經營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另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開支,比如賭博、吸毒等所欠債務等,也屬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