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是什麼

最高額抵押擔保範圍是: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條,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

最高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