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人向哪個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人向哪個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
律師解析:擔保物權人應當向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因爲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屬於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記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等基本資訊,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二)證明擔保物權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擔保合同、抵押登記證明或者他項權利證書,權利質權的權利憑證或者質權出質登記證明等;
(三)證明實現擔保物權條件成就的材料;
(四)擔保財產現狀的說明;
(五)人民法院認爲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申請書副本、異議權利告知書等文書。
被申請人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後的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時說明理由並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六十一條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屬於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專門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