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軟件網絡著作權律師侵權賠償數額的法律依據

案情簡介

深圳軟件網絡著作權律師侵權賠償數額的法律依據

侵權賠償數額的法律依據

辦案思路及心得

針對本案焦點一、外國作品是否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爲作者。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外國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迪斯克瑞特公司系Flame7。0軟件的作者,其所屬國爲加拿大,我國與加拿大皆爲《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成員國,該公約約定作品在所有成員國內享受保護。據此,迪斯克瑞特公司對Flame7。0軟件享有的著作權,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中樂公司未經迪斯克瑞特公司許可,擅自在其計算機上安裝3套迪斯克瑞特公司享有著作權的Flame7。0軟件,並作商業使用,構成對迪斯克瑞特公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侵害。針對本案焦點二、侵權的賠償數額應當如何認定?在本案中,迪斯克瑞特公司以軟件的許可使用費,即軟件的售價作爲賠償依據,其應提供本案係爭軟件在中國大陸市場的平均許可使用費。但迪斯克瑞特公司向法院提供的該軟件在澳大利亞的許可使用費,及迪斯克瑞特公司向國內公司銷售該軟件及相關硬件售價的證據材料均無法證明該軟件在中國大陸市場的平均許可使用費,因此,迪斯克瑞特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效果,鑑於迪斯克瑞特公司的損失及中樂公司的違法所得皆無法確定,原審法院根據迪斯克瑞特公司軟件的性質、中樂公司侵權行爲的情節、迪斯克瑞特公司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酌情確定賠償數額,在二審中,原審法院對賠償數額的認定得到二審法院的支援。我國《民法典》中的侵權賠償一般僅具有補償性,不具有懲罰性。因此,有學者以此爲理由認爲,將著作權人的直接損失計入侵權損害賠償額中,將使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不符合民法中關於侵權賠償僅具有補償性這一基本法理精神。筆者認爲,這種觀點不能成立。不可否認,將著作權人的直接損失計入侵權損害賠償範圍,將使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並不違背民法的基本精神。雖然我國民法中的侵權賠償一般僅具有補償性,不具有懲罰性,有一般就有特殊,因此其並沒有排除特殊情況下使侵權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使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從“懲罰”二字看,其根本目的就是爲了懲罰侵權人的侵權行爲,並同時起到預防侵權行爲再次發生的預警作用,爲了充分保護著作權人的權利,預防著作權侵權行爲的發生,應當將著作權人的直接損失計入侵權損害賠償之中,使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這樣纔有利於在知識經濟時代充分保護著作權人的權利。但是在本案中,迪斯克瑞特公司並不能提供其因侵權行爲受到的直接損失以及侵權方因侵權行爲受到的獲利情況的證據,所以迪斯特瑞特公司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裁判結果

一審判決:一、中樂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迪斯克瑞特公司Flame7。0軟件的著作權;二、中樂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迪斯克瑞特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三、中樂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新民晚報》中縫以外版面向迪斯克瑞特公司公開賠禮道歉(內容需經原審法院審覈);四、迪斯克瑞特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不予支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9,301元,由迪斯克瑞特公司負擔12,751元,中樂公司負擔16,550元。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