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的使用也是有年限的,在達到了規定的期限之後,自然機動車就會被強制報廢。要是駕駛本該報廢的機動車上路,這是很危險的,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會很大。結合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不同類型的機動車其實對應的報廢標準是不一樣的。而在符合條件的情形,還可以申請延緩報廢車輛。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車輛報廢年限
機動車1.出租車(小、微型)8年
2.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
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20年
4.微型載貨汽車12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15年
6.半掛牽引車15年
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透過的,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