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辭退員工後如何做減員?

一、企業辭退員工後如何做減員?

企業辭退員工後如何做減員?

公司做減員,首先登陸社保網站,在人員變更一項選擇“人員減少”,點擊需要減少的人員,最後點擊業務提交,減員即完成。公司做完保險減員,需要爲員工停保,並打印人員減少表,並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交給離職員工。

可以持單位的公章到所在的勞動保障部門去辦理減員手續,即中止社保手續,用人單位增減員可使用紙質辦理,所需資料:

1.《社會保險費明細申報表》一式二份;

2.減員需提供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書原件及複印件;增員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勞動合同書原件及複印件;變動人數在5人以上的需提供上門增減員導盤檔案。門前紙質辦理的,用人單位在增、減員變動當月攜帶上述紙質資料到辦稅廳辦理,並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以備覈查。

二、辭退員工如何補償的?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一年滿半年的按一個月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作時間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有以上的內容可以看出,有人單位如果是無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補償員工,要根據員工工作時間的長短來補償員工的。

公司辭退員工,被裁減員工應該在接到通知後辦理相關工作交接手續並填寫《員工離職單》,用人單位辭退員工所給的經濟補償金,與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有關,員工在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爲經濟補償金,在單位工作在半年以上不夠一年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爲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