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私自拿錢麼

一、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私自拿錢麼?

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私自拿錢麼

被拖欠工資,員工不能從公司帳戶拿錢的,這樣做屬於職務侵佔的,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

公司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公司拖欠工資的仲裁申請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公司拖欠工資申請仲裁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四)被拖欠工資的證據。

綜上所述,雖然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爲是違法的,但這並不代表員工可以用其他違法的方式去處理拖欠工資產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拖欠工資的,員工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不受限制,因此解除了勞動關係,申請仲裁的時效是一年。